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定

时间:2022-09-04来源:图书馆

第一条 开放时间为每天7:00至22:00 ,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开放,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
第二条 一人一座,严禁以任何形式抢占座位。离馆时,应将书包等贵重物品随身带走,座位上遗留的个人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,图书馆概不负责。

第三条 读者自带的贵重物品,如手机、手提电脑等,应自行妥善保管,责任自负。

第四条 遵守自修室规定,保持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;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废弃物,勿带食品、饮料及腐蚀性物品入内。

第五条 严禁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,严禁室内吸烟、使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。

第六条 读者应爱护自修室设施设备,不得擅自将桌椅、设备等移动位置。勿随意在桌椅上刻划、涂抹,损坏公物。不得在自修室内张贴任何广告。

第七条 节假日自修室读者较少时,为避免造成能源浪费,图书馆可根据读者人数调整开放区域。

第八条 室内有监控摄像装置,请注意举止文明。

对违反上述规定并不服从管理者,将记录在案,给予口头批评教育。凡违规超过三次者,通知所在学院,情节严重者根据校纪校规相关规定予以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