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违规处理规定

时间:2022-11-21来源:原创文章

  图书馆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,是读书治学的中心,为更好地维护文明、秩序、安静、整洁的学习环境,对于有下列违规行为的人将予以处罚:

1.弄虚作假,用非本人的有效证件冒名顶替进入图书馆;

2.未使用有效证件,擅自翻越护栏进入图书馆;

3.不听劝阻,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,或者在图书馆内抽烟,威胁图书馆消防安全;

4.在图书馆大声喧哗,甚至吵架、打架等严重影响和干扰图书馆正常秩序;

5.损坏图书馆设施设备;

6.在图书馆张贴广告及违法宣传品;

  有以上违规行为一次者,图书馆将暂扣其借阅证,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;书面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事情经过及当事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认识。

  违规行为累计两次者,写出书面检查外,图书馆将暂扣其借阅证半个月并通知其所在系进行处理。